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1 |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暂行标准》(唐财资[2012]9号)同时废止. ? ? 唐山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1日??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 为了进一步深化部门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和《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冀财资〔201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几年资产管理实践,将原有暂行标准予以修订,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所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党政机关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第二条 本标准是市直单位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最高限额标准,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批复资产配置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特殊业务,现有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按预算编报程序和相关资产管理要求报主管部门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后,另行审批.对于单位内设机构之间,工作需求差异较大的,单位内部可以调剂使用资产. 第三条 本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等内容.
1、实物量标准 (1)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设置标准. (2)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购置资产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
2、价格上限标准是购置资产的价格上限,应当在新增资产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
3、使用年限标准是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其他未列入本配置标准的通用设备,如单位因部门业务职能与工作需要(如财务、机要、保密等)确需配置的,经申请报批后按同类设备市场价格水平配置. 第五条 市直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六条 市直单位应在满足正常使用和办公需要的前提下,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鼓励使用国产品牌. 第七条 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国家有关标准有较大变化时,适时调整. ? 第八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暂行标准》(唐财资[2012]9号)同时废止. 第九条 本标准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 附件:《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