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1 |
1、在职人员7月6日前提交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2、应聘辅导员岗位的,7月6日前提交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原件.
3、7月17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7月17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德州学院.如需开具档案接收函(或调档函)的与人事处郭老师联系.
5、应届毕业生提交现实表现材料(模板见附件)原件一份.
6、体检需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918房间. 德州学院人事处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现实表现材料(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