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其报考芙蓉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此证明.(此证明限参加芙蓉区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使用). (公章) 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 单位联系
电话: 2017年月日注:仅有一年工作经历,且在不同单位任教的,需分别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目前任教岗位与报考岗位不一致的,需分别提交现单位任教证明和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