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1 |
12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4000元整、B包3200元整(人民币). (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
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
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
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 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 (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6年1月11日之前(含当天)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递交,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中山支行600867533.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14 答疑及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15 投标文件 份数及要求 1.投标函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以上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以及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
2、封面注明 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
3、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收件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0) 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5日9:00时17 开标开标时间: 2016年1月15日9:00时地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
1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有效投标人进行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 .
19 履约保证 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履约保证形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20 主要材料 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同时取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重点工程应选用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产品.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名优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工程材料应优先采用环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