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11 |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申请"字样;
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辑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掌握的信息,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是属于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间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事宜及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提供的与其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察投诉
电话:0859-3233843 通讯地址:兴义市桔丰路56号(5624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