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11
海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琼侨联字〔2012〕5号 关于做好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大专院校侨联,农垦侨联: 根据中国侨联《关于做好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侨办〔2012〕16号)精神,中国侨联将于今年8月在北京举办第四届新侨创新成果交流会并评选表彰"中国侨界贡献奖".

为做好我省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中国侨联第三届新侨创新成果交流会以来,我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侨资侨属企业、留学生创业园在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自主创新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新侨科技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评选项目及条件 依据中国侨联关于"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名额的分配要求,我省拟推荐参评的"中国侨界贡献奖"项目是:"创新人才奖"和"创新成果奖". 1."创新人才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取得突出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在自身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具有表率、带头作用;

(3)在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已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重要引才计划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创新成果奖"应具备的条件 (1)成果技术创新突出,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或关键问题,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项目实用性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辐射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对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3)成果已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创新成果须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包括:技术鉴定文件,发明专利证明,国际、国家、省部级颁发的奖项证明,实际应用效果证明等复印件.

三、具体要求

(一)中国侨联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展示新侨回国创新创业成果,吸引更多海外侨界高新技术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为确保我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侨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主管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侨联外联经济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级侨联按上述要求推荐,经省侨联初审后确定上报的候选人名单,报中国侨联评审.

(二)各级侨联要高度重视这次的参评活动,积极组织发动及发现符合条件的人选,并请于4月15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以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形式报送省侨联外联经济部(电子版照片像素在800*600以上).报送推荐评选材料时应按以下要求: 1.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人才)的材料包括: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人才)推荐表(见附件1);

被推荐人创业经历、先进事迹材料(3000―5000字). 2.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成果)的材料包括: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成果)推荐表(见附件2);

成果简介、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专利证书、国家认证资料、获奖证书等). 联系人:莫洪、王鸿珍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9号原省委4号楼4楼 邮编:570204 电话(传真):653558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2年3月18日 附件:1.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人才)推荐表 2.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成果)推荐表 (以上表格可在海南省侨联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www.hnql.org) 海南省侨联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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