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11 |
?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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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泸水民升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 泸环发〔2016〕111号201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