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11
泸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泸水民升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议,我局已对泸水民升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同意通过验收的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1日(公告7日).

?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

电话:0886-

3888184、3898510(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传真:0886-3622231 通讯地址:泸水县六库镇新城区县级行政中心1007室邮编:673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泸水民升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 泸环发〔2016〕111号20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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