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1 |
一、选聘目标
(一)选聘对象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引进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规划建设、财务金融、党建、大数据应用等专业成熟型特需人才.
体制内引进主要引进副处级后备人才和中层后备人才,市场化引进主要引进具有公司高管和中层能力人才.引进人数不少于20名
(二)选聘方式 人才可自行选择编制内引进或市场化引进两种方式,其中: 1.编制内引进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选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解决事业编制. 2.市场化引进不解决事业编制,按照《成都市特需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相关不良记录.
(二)北京大学(北京)、同济大学(上海)、武汉大学(武汉)、吉林学大学(长春)等国内重点学校(原
985、211院校)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若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双证者,取消引进资格.
(三)副处级后备(高管)人才需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37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中层后备人才需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编制内引进 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其中: 1.副处级后备(高管)人才入职后定级为七级职员,表现优秀的,担任单位党组成员或局长助理(党外人才). 2.中层后备人才入职后定级为八级职员,表现优秀的,担任单位中层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 3.在我区服务时间不低于3年.
(二)市场化引进 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在区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其职位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由劳务合同规定,其中: 1.高管人才年薪不低于区属国有公司副总经理级别待遇(约26万元),可面议. 2.中层人才年薪不低于区属国有公司中层级别待遇(约16万元),可面议.
(三)其他 1.副处级后备(高管)人才同时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贴,按3:3:4分3年发放. 2.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新都区其他人才政策.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 在部分选聘高校网站、成都市新都区公众信息网和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行程安排 第一组: 长春:吉林大学 2017年3月25日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2017年3月27日 第二组: 武汉:武汉大学 2017年3月24日 上海:复旦大学 2017年3月27日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选聘点现场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