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11

3、非网采中选的产品,其价格将不得高于成都周边同级医院购入价格若高于则视为废标(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周边医院三家以上同种产品供货发票.)

第三章 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出具下列文件:

一、商务部分:

1、比选文件书(正本一本、副本一本)

2、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在比选会现场与比选文件一同递交(按照比选文件附件格式填写)

3、比选商资格证明材料(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提供完整的比选商资质、产品资质、产品逐级授权等)

二、技术部分:

1、产品清单

2、产品技术规格、功能满足等

3、产品彩页资料 注:比选现场须提供产品样品(合格产品)

三、售后服务:

1、供应商接到我院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需在通知的时间内到货(特殊情况除外),送货不采用物流形式,全部产品由供应商统一送货至库房,并按医院规定制单、验收等.如累计有2次接到医院要货通知后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的,医院将终止与该商家合作.

2、中选商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供货商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我院医学装备科,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货书面说明.断货期间,医院有权向其他供货商购买同类产品,直到原供货方能继续供货为止.如我方未能找到替代产品,中选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寻找,除不可抗原因外,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及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不予采购、验收,中选产品在使用期(含试用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医疗纠纷及其他损失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另在供货期间累计供货超过2批次以上不合格产品,以及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或其他主管部门发布的产品不合格公告等情形,医院均有权停止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向其他供货商购买同类产品.

4、中选供应商若提供的产品经临床使用(含试用)不能满足需求时,临床科室提供全科人员签字的书面意见后,由医学装备科上报分管院长或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批准同意后由排名第二的比选商供货.依次类推,直至达到临床满意. 比选程序

1、比选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

2、比选由比选方主持,相关部门代表及比选商代表参加.

3、比选前由监督人员检查各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4、比选方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比选文件.

5、比选供应商依照现场抽签比选顺序依次陈述,评审小组审阅比选文件并现场提问.(注:各比选商陈述和提问时间各5-10分钟)

6、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

7、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8、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 比选文件未密封;

比选文件相关部分没有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 . 评分标准 为确保本次采购的顺利进行,使评分活动客观、公正,按照有关规定,特制定评分原则:

1、评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比选供应商.

2、评分小组根据比选供应商对每包产品的陈述、报价、售后等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的比选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设备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要素 权重 分值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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