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1 |
(2)研究确定应对全区防汛突发事件的重要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全区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区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
(4)负责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进行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5)督促检查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及驻区大型企业按照职责启动防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
(6)当防汛突发事件超出本指挥部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并求援;
(7)负责全区防汛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定应对全区防汛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计划;
(8)负责全区防汛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9)承担上一级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任务. 3.3 区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 3.3.1指挥长职责 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指挥全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在汛期紧急情况下履行下列职权和职责: (1)发布抗洪抢险命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在紧急防汛期内,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码头、船只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
(3)在紧急防汛期内,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人员;
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4)在紧急汛期内,发布交通管制命令;
(5)发布防汛抗洪《通告》. 3.3.2副指挥长职责 按照指挥部领导工作分工,全力协助指挥长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4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 3.4.1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全区防汛抢险重大事件协调. 区人武部:负责拟制、修订民兵参加抗洪抢险的预案;
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部队、武警中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的工作,落实民兵抗洪抢险突击队的组建方案,做到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组建一支人员精干、装备到位、训练有素、反应迅速的机动抢险救援分队,随时准备执行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抗洪抢险救援任务. 区港管委:负责区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成都市青白江现代物流与商贸园区)、现代粮食物流加工产业园区的防汛工作和园区内各企业的防汛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驻区企业的防汛排涝、抢险救援工作. 区工管委:负责区工业区(成都北新经济开发区)的防洪工作及园区内企业防洪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汛前加固等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等工作;
负责从计划安排上为城市防洪规划和江河整治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
负责全区抗洪抢险救灾的粮食供应工作. 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特别要做好大、中型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全区工业企业的防汛工作,保障企业安全供气、供电正常.负责企业的洪涝灾情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协助安监局加强对汛期生产、存放危险物品的企业的安全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汛排涝工作和防汛安全教育.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指挥和重要设施、关键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抗洪抢险,维持社会稳定和交通通畅.区公安分局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名警力的抗洪抢险突击队,并指导武警、消防中队各组成一支防汛机动抢险队,并配备车辆工具,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洪涝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