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11 |
5、非学位课程 为了扩大知识面,可由导师指定或研究生本人自选如下课程.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1)跨一级学科的其它专业课程;
(2)选修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环境类课程或信息类学科的前沿课程.
6、自学课程 涉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可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记为非学位课程学分.
7、补修课程 凡在本门学科上欠缺硕士层次业务基础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课程.补修课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五、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三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选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经导师确认签字后,由学院教学主管核准,交学院业务办备案. 2. 选题报告与资格考试 博士生的资格考试结合选题报告以口试的方式进行,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资格考试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副高技术职称(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4人,学位分委员会委员至少1人).博士生首先作论文选题报告,随后,资格考试委员会就有关问题提问,全面考查博士生的学科和专业基础以及综合素质. 选题报告一般须在论文答辩两年前完成.普博生的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直博生的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可行性、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发表文章计划等.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以书面形式交系教学办公室备案. 资格考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直博生:学位课成绩占40%,考试和评审小组打分占60%. 普博生:学位课成绩占30%,考试和评审小组打分占70%. 资格考试按成绩排序,每次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不超过80%,考试不通过者可申请参加下次资格考试.资格考试通过两学年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有关资格考试的执行细则见附录1. 3. 年度进展报告 为了使学位分委员会、教学办更好地了解博士生研究进展,督促博士生做好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已资格考试(开题)的博士生,和到期却未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需于每年9月1日前,提交有导师签字确认的年度研究进展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教学办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知指导教师及本人.进展报告的格式见附录2. 4. 社会实践 按照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规定 执行. 5.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实行博士生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期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
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报告自己撰写的论文.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30次以上学术报告,其中至少2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报告. 6. 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 首先要以博士生发表和录用的学术论文水平为前提,同时要求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至少应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录用论文,具体规定如下: 发表论文,获得奖励,获得授权专利均能获得相应分值,博士生必须至少获得6分才能申请学位;
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发表论文的分值如下:A类5分,B类3分,C类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