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1 |
一、比赛宗旨: 为丰富我院团员青年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技术及实战水平,培养共青团组织竞赛能力,为青年裁判学员提供通过等级裁判员的锻炼机会,特组织2011年全院足球联赛.
二、比赛口号: 推进创先争优、增强青年体质
三、组委会: 主任:张绍通 成员:曹兵徐永鑫 孙长增 张爱荣 王东亚 周明银 陈琳张建超 邵丽君 马晓军 于振海 田间张原郑焕民 陈磊毛长庚 陶璋张扬
四、仲裁委员会: 曹兵陶璋张扬
五、裁判组: 总裁判长:陶璋裁判长:刘冰呼钊闫冰冉艳思 陈t陈梁裁判员:参加等级裁判员考试的学生(名单略)
六、安全保卫组: 组长:乔良王龙成员:胡孝海 刘志伟 刘晖刘亚荣 袁晋文 王俊峰 程鹏郭玉江 郭晓熠 孙煜程 李刚
七、宣传组: 组长:范磊成员:院学生会宣传部、新闻通讯社、广播站、记者站
八、场地器材组: 组长:毛长庚 郭晓熠 成员:尤兵青年志愿者协会
九、资格审查组: 组长:王龙孙煜程 成员:院学生会风纪部 团委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3月14日―4月3日
二、竞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三、竞赛报名:
1、教职工和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均可参加.
2、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
3、每队可报15人(包括队长和守门员).
4、各队领队均有本系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
四、竞赛办法:
1、比赛共10支队伍
2、实行淘汰制,设定运动训练系1队和体育教育系1队为A、B区种子队,其余8支队通过抽签决定其所在分区,A、B各区第一阶段获胜两支球队在本区进行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A、B各区的获胜队进行第三阶段的冠亚军决赛,A、B各区的负队进行第三阶段的
三、四名决赛.
五、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为11人制,每场比赛每队上场11名队员(其中一名为守门员),但不能少于7名队员.
2、每队每场比赛最多可换3名队员,球员不得重复上场.(教职工队不受此条限制)
3、各队赛前向比赛监督递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比赛监督按照学生证上的照片和姓名确认各队队员.如上场队员与报名册不符,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4、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各参赛队于比赛前10分钟到场.
5、比赛一律穿胶鞋,不准穿专业足球鞋(否则取消上场资格,教职工队不受此条限制).
6、各队自备统一服装,按竞赛日程安排着装,场上双方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守门员服装应与其它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前边队对服装颜色有优先选择权).
7、比赛起如出现平局,不进行加时赛,互踢点球决出胜负.
8、凡延迟比赛时间超过10分钟的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3∶0获胜.球队在比赛中罢赛,取消其比赛资格,并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9、比赛中如有争议,队长可向场上执法裁判或场下比赛监督提出异议,以场上裁判员判决为主;
如比赛完仍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以仲裁委员会决议为最终判决.
10、除非另行通知,所有参赛队伍按比赛日程表安排参加比赛,每场比赛后,各参赛队到比赛宣传组看以后比赛时间、地点和场地有无变动,或有无赛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