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1 |
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中 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中其他,应编制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刻派环评技术人员踏看现场、收集资料,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了《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已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提升泵房、深度处理车间和回用水池工程建设,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临夏县环保局对该项目 未批先建 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附件.
2、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2.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以及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6)《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国函〔2011〕167号);
(7)《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的批复》(甘政函[2013]4号文);
(8)《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
(9)《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
(10)《甘肃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11)《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甘水污染领办发[2016]1号);
(12)《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3 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
3、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分 本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尹集镇马九川村,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内.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分如下: 3.1 环境空气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界定,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按二类区要求. 3.2 地表水环境 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