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1 |
你公司开具给广西唯文诺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879,491.60元,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交易情况金额只有1,030,000.00元,且已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
你公司开具给深圳市新辉辉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77,950.00元,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交易情况金额只有387,500.00元,资金差额890,450.00元.三是你公司开具给深圳市祥增顺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162,147.70元,之后通过利害关系人肖辉东、黄晖、赖小丹、吴运和中间人广西乐之视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账户实现资金回流. (3)你公司银行流水记录也未发现有支付正常经营所应该发生的房租、水电、工资等各项费用,不符合正常公司经营形式.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的规定,你公司为走逃(失联)企业,其开具上述2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大额交易未付款,无真实的资金收取和支付记录、收到款项后资金回流.属于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
(一)项的规定,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虚开发票金额20,130,250.71元,税额3,422,142.59元,价税合计23,552,393.3元.
(五)拟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公司虚开上述2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拟处以110,000.00元的罚款.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
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