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1 |
1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重要有偿服务和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价格改革、调整的中短期方案;
研究提出全市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执行自治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重要有偿服务和房地产等价格,协调处理市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
负责全市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的价格调整总体方案;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
负责研究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重要有偿服务和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价格改革、调整的中短期方案;
研究提出全市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执行自治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重要有偿服务和房地产等价格,协调处理市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
负责全市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的价格调整总体方案;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
负责研究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2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市有关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执行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提出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目录意见和落实公告、公布管理目录的具体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国家自治区批准的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管理目录制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市有关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执行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提出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目录意见和落实公告、公布管理目录的具体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国家自治区批准的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管理目录制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3 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贯彻落实全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基本药物价格、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价格,以及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参与市药品、医疗器械的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及其价格管理和药品成本审核;
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
指导县(市)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拟定全市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政策. 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参与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及其价格管理和药品成本审核,参与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及其价格管理. 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县(市)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