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11

11、询价文件的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响应截止时间二日前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12、响应文件包括: (1)承诺书;

(2)政采购询价报价表;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所投主要货物的制造商对外公开发布有主要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或宣传图片资料(加盖公章)

13、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

响应文件中除签署姓名日期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外,其余部分必须打印.

1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⑴没有合法的响应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⑵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⑷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和胶装成册,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⑸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不是打印的(签署姓名、日期除外);

⑹超出经营范围响应的;

⑺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⑻未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弄虚作假填写的;

⑼响应报价存在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或低于产品成本价的;

⑽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⑾响应文件中存在欺诈评委会的行为;

⑿其他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15、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通过随机方式从本县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 ①如每个有效报价在三个或三个以上,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情况,按评审标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出具询价报告. ②如每个有效报价只有二个,询价文件经专家审核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继续询价;

如每个有效报价只有一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6、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供应商如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列入 黑名单 ,两年内取消其进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资格,同时将 黑名单 上传省市相关网站.

17、验收方法: 根据宁公管委发【2013】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方法验收: (1)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等3人组成、直接参与该项目采购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小组的负责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抽查采购验收情况.如果实际供货金额超出中标金额10%以上的项目,则应组织专家验收. (2)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使用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等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相关专家必须从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数应占验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相关监管部门派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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