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2

六、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一)科学制定规划.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科学编制未来3年及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含评聘标准、岗位与结构比例).评聘计划须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审核.高校要严格按审核通过的计划开展评聘工作.

(二)严格控制岗位数量及结构比例.高校各类教师的岗位数量、结构比例须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实行总量控制.高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确定年度具体评聘计划. 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性质与水平、评聘的标准和质量,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动态管理.高校的岗位结构比例应与事业发展、聘任标准和质量成正比.

(三)规范评聘程序.自主评聘工作须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高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评聘机构,明确岗位评聘标准,规范评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全程监督.评聘工作一般按公布评聘计划(岗位)、个人竞聘、学院(系)推荐、学科评议组评议、评聘委员会表决、公示拟评聘人选、颁发证书、评聘结果报备等程序进行.要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开展自主评聘工作中产生的争议问题.当年度的评聘结果汇总情况和评聘工作总结须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社保厅.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省教育厅会省人力社保厅每年随机抽取若干高校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高校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评聘工作中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复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高校将给予黄牌警告,并责成学校立即纠正;

对违纪违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暂停其自主评聘工作.

(五)加强领导.高校要加强对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发挥评聘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强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注重贡献、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制度,促进师资队伍建设.要增强自律意识,建立并落实自律机制与制度.充分发挥同行专家作用,完善申报材料外审与外聘专家参与评聘制度.建立健全学术组织机构和监督管理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自主评聘工作有序开展. 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19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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