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单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23010) 受理单号(行政审批编号): 具体申请事项名称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首次申请 申请人信息(必填) 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信息(必填) 姓名 联系电话 受理机构 直属海关或经授权的隶属海关 受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长江驳运船舶转运进出口货物管理规定》(1985年1月10日海关总署〔1984〕署货字1089号文发布,自1985年2月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长江驳运船舶转运进出口货物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85年12月13日海关总署〔1985〕署货字第1097号文发布,自1986年2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材料清单 已提交材料 打"√" 申请材料特别要求

一、《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船舶申请表》(必填) 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审核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填)

三、船舶照片(正侧面45度,彩色,2张)(必填)

四、海关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选填) 法定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同法定办结时限 依照法律法规不纳入办结 时限的情形和所需时限 无 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一、本受理单所列海关联系电话.

二、通过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的,可以在该平台自助查询.

三、受理海关指定的其他方式: 收费状况 不收费 批准文书发放方式 (选填) 自取 邮寄(由收件方支付邮费) 受理工作人员 海关联系电话 备注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海关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之日为海关收到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之日.

二、本受理单一式三联,一联当场交给申请人,一联供审批部门掌握办理进度,一联提供给部门监督机构备查.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受理海关)盖章 签收时间: 年月日受理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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