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2 |
如逾期达90天未能缴足费用的(无论是否已获正式催缴通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须按照当年度点位租赁费的3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补足. 6.9 根据地铁运营要求或车站结构调整的缘故,需要对橙汁机场地位置、数量进行调整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在车站内调整饮料售货机位置和数量.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安放自助设备的,可扣减相关点位租赁费,扣减费用为:按相关点位的单价(含递增)*实际停止经营天数计算;
如因此造成乙方暂停自助设备经营的,可扣减相关点位租赁费,扣减费用为:按相关点位的单价(含递增)*实际暂停天数计算.本协议经营期限不因点位暂停经营而得到调整. 6.10 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场地安放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担保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11 点位交还:协议到期自然终止、提前终止或退还部分点位时,乙方需在合同期满次日、协议终止之日、退还部分点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进行撤离,清空场地,恢复原状,并将甲方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双方办理点位交还手续. 6.12 设备撤离 6.12.1 乙方撤场前,应向甲方提交撤场计划,甲方予以配合协调. 6.12.2 撤场期内,乙方应按实缴纳电费. 6.12.3 撤场期间,乙方应遵守南京地铁运营管理规定.如造成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6.12.4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撤出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点位租赁费标准支付实际费用,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经济或法律纠纷(包括与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7.1 橙汁机设备如使用第三人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商业秘密、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说明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名称等权利状况,相应知识产权使用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7.2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第三人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商业秘密、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所使用知识产权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安放和使用橙汁机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因橙汁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提前终止和解除 8.1 本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甲乙任何一方若需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橙汁机点位租赁优先权. 8.2 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约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20日内将所有橙汁机清理出场地.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撤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因此而引起与第三方的任何经济或法律纠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合同提前终止的,转让费按月计算,期限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约定的,收到有效投诉后,甲方有权视情况向乙方处以每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的违约金. 9.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9. 2.1延迟支付费用达30天,或延迟支付电费累计达30天的. 9.2.2 乙方经营饮料售货机项目,违反法律法规及南京地铁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或受到乘客、市民的有效投诉,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3日内不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整改的. 9.2.3 乙方经营橙汁机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受到报纸、电视传媒的批评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的. 9.2.4 乙方将橙汁机安放场地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抵押给第三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