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12
关于开展"微行动・大改变" ――2013年浦东新区青少年社区文明行动的通知 各街镇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发街镇,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和居村团组织活力,引导青少年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微行动?大改变"――2013年上海青少年社区文明行动的通知》(沪团委办〔2013〕12号),团区委决定开展2013年浦东新区青少年社区文明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迎接团的十七大和市第十四次团代会召开为契机,按照"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城市价值取向的要求,结合社区需求和社区团员青年专长,广泛开展文化、环保、教育、志愿、公益等社区活动,培育"创新、锐气、时尚、多元"的青年文化,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和社区建设管理创新,不断扩大基层团组织的覆盖面、活跃度和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微行动・大改变"

三、活动范围 以街镇为基础的特定区域内,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居民区团组织、村级团组织、青年中心等为活动主体,广泛动员区域内所有团员青年.要注重发挥街镇内各类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参与面和有效性.

四、活动时间 2013年3月―12月

五、活动内容

(一)夯实基层组织,拓展社区文明行动活动主体 按照区域化团建的要求,进一步构建以街镇团(工)委为核心,以居村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为基础,各类青年组织共同推进、社区青少年积极参与的街镇团组织体系. 按照团中央的要求,2013年,全市各街道(不包括乡镇)团组织要结合深化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及青少年社区文明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区域内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务工青年聚集区等的建团和团建工作,努力使累计建立和管理的基层团组织数量(不含居民区)达到20家以上,其中,常住人口2万-5万人的街道应达到30家以上,常住5万人以上的街道应达到40家以上,进一步发挥街道团组织作为联系基层青年、推进团的工作的枢纽功能和"桥头堡"作用.

(二)围绕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教育,开展社区文明行动系列活动

1、社区文化"微行动" (1)搭建社区青年文化交流平台.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区文化展示活动,利用社区内文化资源,通过举办青少年社区文化节、社区社团节、纳凉晚会等,不断丰富和活跃社区青年生活,为社区青少年提供相互交流平台,陶冶青少年文化情操. (2)组织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兴趣小组、社团.如动漫、绘画、书法、话剧、摄影等,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在青年中心、楼宇、园区白领青年中开展青年业余话剧、摄影等展演,促进文化发展,提高各类青年文化品味. (3)举行各类科普活动.通过举办诸如"小制作"、"科技小发明"、"科普知识"等比赛,组织参观科技展馆等活动,提高青年科技意识、提高科技技能. (4)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结合全民健身运动,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和体育知识宣传,有条件的可通过举办社区家庭体育比赛、非公企业青年体育比赛等活动,使体育进入家庭,进入企业,提高社区居民及来沪务工青年的身体素质. (5)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依托街镇已有的资源(图书站、阅览室等),通过举办"捐一本书,读千本书"、"读书推进计划"等活动,培育青少年"深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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