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2
2019年度上虞区人才政策兑现公示 (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配套资助)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开发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区委〔2016〕46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区委人才办审核,现就2018年度我区入选省151人才工程人员配套资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反映,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

1、入选201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重点资助)人员: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其,省财政资助12万元,区财政配套资助12万元;

2、入选201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敬鑫、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袁其亮,省财政资助每人4万元,区财政配套资助每人4万元. 联系地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人力社保大楼1101室) 联系

电话:

81227212、82206622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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