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2 |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反映,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
1、入选201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重点资助)人员: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其,省财政资助12万元,区财政配套资助12万元;
2、入选201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敬鑫、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袁其亮,省财政资助每人4万元,区财政配套资助每人4万元. 联系地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人力社保大楼1101室) 联系
电话:
81227212、82206622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