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2 |
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集合时间:12月17日上午7:30集合,地点: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E2座2号门(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出入境接待大厅).入围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体检(未带身份证不得参加体检).对超过集合时间未报到的体检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2、体检人员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必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生的安排,积极配合体检医生的工作.不得打听体检组织情况,不得拉关系.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不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违纪处理.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各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5、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 考生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 除规定的不进行复检项目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及招录单位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复检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6、受检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7、体检结束后,自行返回.
8、体检结果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不需打电话询问.
9、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