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2 |
一、上述本人信息真实有效.
二、遵守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的相关规定.
三、开通后凡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后,因上网操作引起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四、网上办理的所有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认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请通过以下选择的方式反馈(请打"√"选择): [ ]手机短信 [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20 年月日受托人填写 本人 (身份证号 ),受本单位职工(上述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其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网上办事权限开通手续. 受托人(签字)日期:20 年月日单位确认 受托人_身份证号 )为本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 单位签章 年月日劳动保障机构经办人:经办日期: 备注:
一、本表一式叁份,申请人、受托人、劳动保障经办单位各一份.
二、本表适用于非杭州市区户籍用人单位人员.
三、申请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粘贴在本表第一联背面. 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受托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受托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