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2

5 4A级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四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2.《安徽省价格条例》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价格政策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时公布定价目录、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等重要价格管理依据,并公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项目、标准、依据等. 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的通知》(皖价法z2015{107号)序号6:利用国家自然、文化等公共资源建设的4A级及以下景区门票及景区内垄断性交通运价. 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价服〔2016〕97号)第六条第一款: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按照景区等级实行分级定价.第三款:4A级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市发改委(物价局、绿指办)价格管理科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6 城市公共停车场等特定场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四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2.《安徽省价格条例》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价格政策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时公布定价目录、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等重要价格管理依据,并公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项目、标准、依据等. 3.《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

三、

(五)严格限定政府定价范围,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我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服务严格限定在《安徽省定价目录》范围内,即: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以及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等特定场所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旅游景点、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按特定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政府定价管理. 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的通知》(皖价法〔2015〕107号)序号5:城市公共停车场(点),交通枢纽等个别特定场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市发改委(物价局、绿指办)价格管理科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7 公路客运票价价格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四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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