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2 |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钢结构,共1栋,总建筑面积260m2,购置3台烘干机组,1台热风炉等设备
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0m2,位于厂房南侧
3 储运工程 原粮库 钢结构,建筑面积290m2 ,位于生产车间东侧 成品库 储存成品,位于生产厂房内西侧,建筑面积150m2,储存稻谷 糠房 钢结构,建筑面积130m2 ,位于原粮库东侧
4 公用工程 供水 自备水井1口,年供水量657.36t/a 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雨水进入雨水管网 供电 由白莲坡镇胡疃村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约2.6万kW・h 供热 内置1台热风炉(额定功率为45万kcal/h),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为烘干机组提供热源
5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水膜除尘废水 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气 热风炉废气 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粉尘 风机+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锅炉飞灰作为农用;
烘干沉渣可由制砖厂制砖;
废包装袋外卖物资部门再利用 噪声 提升机、烘干机组、热风炉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声罩、消声器等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厂房采取隔声措施 2.3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及产品规格 (1)产品规模及规格 产品规模及规格见表2. 表2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日烘干量(t) 年运行时间(h)
1 稻谷
80 季节性生产,年运行30d,720h 2.4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本项目生产设备见表3. 表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 备注
1 烘干机组
3 台5HXG-15 安徽久阳农业机械
2 热风炉
1 台5LK-50 安徽久阳机械(额定发热量为45万kcal/h)
3 提升机
1 台26*18 安徽久阳农业机械 2.5项目资源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资源能源消耗见表4. 表4 项目主要资源及能源消耗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来源
1 稻谷 吨2600 周边农户收购
2 成型生物质颗粒 吨33 外购
3 电度2.6万 由白莲坡镇胡疃村供电管网提供
4 水吨657.36 自备水井(1口) 2.6周围环境状况、总平面布置分析 周围环境状况:本项目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胡疃村,项目北侧距离厂界约87m为225省道;
西侧为村村通道路;
东侧为农田;
项目南侧约17米为居民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见附图2. 总平面布置:项目所在地为一个厂房,厂房内按照生产、办公分开的方式进行生产.厂房内西侧为原粮库,南侧为办公室和成品库,东侧为灰房和生产车间.总体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 2.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定员:项目劳动定员8人,厂区不提供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30天,两班倒,24小时工作制;
热风炉每天运行24小时,年运行时间30天;
项目实行季节性生产,生产月份为10月-11月. 2.7建设项目公用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水膜除尘补充用水,年用水量为657.36t/a. 排水 项目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清掏作农肥使用、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2.6万kw・h,用电由白莲坡镇胡疃村供电管网提供. 3建设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号文,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因此本次项目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2)土地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胡疃村,根据当地白莲坡镇镇政府文件证明提供,该项目所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与邻里不存在土地纠纷,符合土地政策的规定.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胡疃村,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齐全,劳动力充足.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根据怀远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标准,地表水茨淮新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分别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现状良好.项目地块公用工程基础设施供应条件完善可靠,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