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2 |
虞城县塑料化工厂原名虞城县砖瓦厂,成立于1963年,原虞城县公安局建的劳改窑厂,于1963年8月由县工业局接管,改名县砖瓦厂,该厂位于虞城县陇海铁路北侧,货场西路北段为县属国有企业.该厂占地120860平方米,厂房7604平方米,职工286人,固定资产66万元.由于市场变化,1988年从该厂分出皮革厂和海绵厂(2000年后均倒闭).1990年6月县砖瓦厂更名为"虞城县塑料化工厂"主营业务为塑料化工制品,生产少量的砖瓦,由于市场变化,塑料化工产品退出市场,只有砖瓦厂承包给南方老板经营.目前该厂现有职工162人,其中退休人员128人,在职职工34人,因欠金融机构贷款及职工养老金,多次被起诉到法院,生产难以为继,上访不断.目前厂长、书记均已退休,去年7月份因环保治理,窑厂被拆平,其它设备均已报废,多间厂房都已成危房,企业处于全部停产状态,根据目前该厂实际情况,企业恢复生产已无可能. 李长东针对该厂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有关政策和要求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认识,强化了责任,掌握了工作方法,增强了工作能力.在与该县到场的负责同志现场交流意见时,他强调指出,"僵尸企业"处置难度大,问题复杂,特别是存在着债务处理难、人员安置难、资产处置难等老大难问题,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由于该企业多年没有生产经营,企业所拖欠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问题,已形成不稳定因素,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县有关局委一定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债务处理、资产处置、破产退出等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