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2 |
5 第十四批 D450000201806200045 平乐县二塘镇牛角村矿山
1、以前的开矿厂(名称不详)已停产
7、8年,但停产后未做修复,遗留下来的矿渣在下雨时随雨水流到榕青河.
2、在山上种果树,山上没有水、也没有好的道路上山.向县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6月22日上午,工作组到二塘镇牛角村委西水车村凉伞岭进行实地调查,该采矿点位于西水车村凉伞岭,至榕津河直线距离约1.5公里,中间有323国道相隔.该矿点停止采矿后,因为是土岭,多年被雨水冲洗,部分矿粒露出表面,未发现成堆的矿渣.该矿点周边分散长有植被,部分区域已种有树木.经实地核查,因为矿点距离榕津河较远,中间又有国道相隔,在下大雨时,矿渣会顺水沟流入榕津河的情况很少.
2、矿点附近有土岭,上面种有果树,山脚下有几条可以通车的路,可以通向323国道.群众反映山上没有水的问题,目前暂时没有相关的农林水利项目支持.二塘镇人民政府正在向县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申请相关的引水项目. 1.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和监管,预防出现非法采矿行为. 2.为有效预防矿土流入榕津河,由二塘镇于2019年5月前对开矿点进行植被恢复,防止矿土随雨水流入榕津河. 3.由所在乡镇帮助向上争取引水项目,解决山上用水问题. 已对遗留下来的矿渣进行了清理,对开矿点进行植被复绿;
已完成整改. 已完成整改和验收.
6 第十五批 D450000201806210047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同安镇 反映同安镇上有10多家食材加工厂(老板是福建人或湖南人)未按环保要求处理生产废水,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同安河.工厂的车辆运输时撒漏严重,无人清理,造成粉尘污染严重.工厂将泥浆废渣填到莲同公路边屯塘村的山脚下,污染下游农田,导致农作物酸超标.已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1、各石材加工企业均建有三级沉淀池,通过沉淀对废水进行循环利用,同时搭建厂棚、修建排水沟进行雨污分离,并没有将废水直接排放至同安河.由于同安石材企业规模大小不一,经营方式粗放、建厂选址不合理,部分厂区地面、道路没有硬化,近两年雨水较多,在汛期持续暴雨期间,雨水冲刷路面,导致少量石粉随雨水流入河内.另外个别企业在清理沉淀池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偶尔造成少量废水外溢.
2、部分石材企业由于厂区面积小、产品堆放在厂区外;
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车身、车轮未冲洗;
原同莲路段未完全硬化,通行车辆较多,导致尘土飞扬.
3、位于屯塘村的堆渣场是石材企业与屯塘村一位老板协商并经过村民同意堆放.近两年因汛期持续时间长,连续暴雨,造成屯塘堆渣场有部分石粉流入农田,经环保、农业部门进行现场监测处理,被污染的农田已恢复种植.位于屯塘村的堆渣场因为拉废渣车辆不按规定进行遮挡且渣场手续不齐全,县环保局及同安镇人民政府已多次下文停止该堆渣场使用(平环通〔2014〕1号、同政发〔2014〕81号、同政发〔2018〕24号),目前该堆渣场已停止使用,正在整改复垦中. 1.2018年6月11日所有石材企业全部停产整顿,所有企业必须按环保、工信、同安镇政府的要求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恢复生产. 2.加强企业厂区内环境卫生及运输车辆的管理,2018年7月底前购买洒水车,早、中、晚各洒水一次,对厂区道路洒水降尘. 3.预计同莲路段未硬化道路的硬化工作于2018年7月底完成. 4.规划建设一个集石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商务贸易于一体的石材产业园,通过完善园区环保设施彻底解决废水、废渣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