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2 |
有关要求函复如下:
1、该项目年产灯具40万件、五金配件20万件、货架10万件,主要生产设备详见环评表3-3.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应配套建设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酸洗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塔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应配套建设完善的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喷粉粉尘、酸洗产生的酸雾和喷漆漆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注塑、焊锡产生的粉尘废气和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排放限值;
喷漆和喷粉固化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部分未收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和表4监控点浓度限值.
4、加热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5、主要污染物排放应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611吨、0.002吨和0.0936吨以内.
6、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7、一般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焚烧;
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
8、污染物排放口应按有关规范设置.
9、搞好厂区及周围的绿化工作,绿地率达到规划要求.
10、该项目投产前应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
11、应根据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我局的批复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洛江区环保局 代章)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