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 征收机构 黄骅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站 征收范围 有资质的申请单位 征收依据、标准 收费依据:《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石料、砂、土料按料场上一年度四个季度当地平均销售价格的20―25%征收.
征收流程 审批――下达缴款通知书――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送达收款票据 征收时限 下达缴款书三个工作日 监督方式 水务局督查室监督检查 责任追究 取消相关奖励;
赔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三)行政处分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点 黄骅市水务局 十
三、联系方式 联系
电话:0317-5312925 监督
电话:0317-523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