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2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日加工80吨大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怀远县荆芡常坤米厂 法人代表 常坤 联系人 常坤 通讯地址 怀远县荆山镇荆芡村常郢 联系电话
13955244889 传真 / 邮编
233400 建设地点 怀远县荆山镇荆芡村常郢 立项审批部门 ― 备案证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1310 谷物磨制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7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0 总投资 (万元)
6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5%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怀远县荆芡常坤米厂,成立于2012年3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大米加工的企业.经过充分的市场考场,公司于2012年在怀远县荆山镇荆芡村常郢建设大米生厂加工基地,建设新生产厂房、仓库及办公用房等共计1200m2.项目建成后,采用先进的大米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形成加工80吨大米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等法规文件,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本项目属于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
2、粮食及饲料加工 ,本项目年加工精米约1.44万吨,从名录判断,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怀远县荆芡常坤米厂委托我公司(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该企业未办理环手续并擅自开工建成投产,也没有任何监测验收手续.目前项目已于2017年7月停产整顿6个月,本次环评将结合项目现有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