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2 |
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4.采购人及资金来源 4.1采购人:陆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4.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5.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一年以上的法人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内所投标记录中无不良或违法行为记录. 5.1.5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5.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5.2.1 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2.2 按时递交投《投标保证函》. 5.2.3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要求. 5.2.4 投标文件密封性完好. 5.2.5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要求. 5.2.6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是否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5.2.7 投标报价在投标限价内或商务部份没有重大偏差. 5.2.8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5.3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质量标准和安装、调试、验收 6.1 质量标准 6.1.1 中标人保证其服务质量及技术符合要求. 6.1.2 中标人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功能与技术参数为原厂原装配置. 6.1.3 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2安装、调试 6.2.1 中标人负责合同项下的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安装调试,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2.2 中标方安装时须按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对各安装场地内的相关设备、设施的连接使用,并有良好保护措施. 6.3验收 6.3.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将验收不合格,因货物原因验收不合格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3.2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保持一致,不得有短装、次品、损坏(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开机操作进行技术参数与功能的测试验证). 6.3.3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分阶段进行安装、调试,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并保证不对安装场地环境造成任何破坏与不良影响. 7.售后服务 中标人应保证向采购人提供充实的服务内容、完善的服务措施、快速的服务速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