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12 |
2、对在用移动容器,定期检验机构开展检验以前,应根据在用移动容器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登记证编号或设备代码(原注册代码),在信息平台查询使用登记数据.如信息平台没有相关使用登记数据或数据不全,应征得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后查清移动容器原始数据,将原始数据和《使用登记表》中相关数据补录入信息平台.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应负责将检验结论数据录入信息平台,并将使用登记数据和检验结论数据与金属及纸质二维码、电子检验合格证(UKey)进行关联绑定,同时在移动容器上安装与粘贴金属和纸质二维码. 纸质二维码的技术要求见附件2,二维码安装与粘贴要求可登录信息平台查阅.
(三)使用单位.
1、新购移动容器,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前,应通过随车电子(检验)合格证登录信息平台将移动容器与使用单位账户绑定,录入使用登记机关所要求的相关信息,并在信息平台上提交使用登记证办理申请.
2、在用移动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年检或全面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省(市)内负责办理移动容器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认定的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负责向信息平台录入数据、发放金属与纸质二维码和电子检验合格证(金属二维码、电子检验合格证由使用单位自愿申请).使用单位负责录入使用登记机关所要求的相关信息,并在信息平台上提交新版使用登记证办理申请. 办理了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的使用单位可根据需要在本地或异地进行下次定期检验.
(四)使用登记机关.
1、使用登记机关应登录信息平台办理新制造的移动容器使用登记,制作并发放纸质使用登记证书,上传使用登记证(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或电子版).使用登记证的式样应当满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附件A(式样一)的规定,其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2、使用登记机关应登录信息平台换发在用移动容器使用登记证,制作并发放新版使用登记证书,上传使用登记证(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或电子版),同时收回注销在用移动容器的IC卡及配套的旧版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五)充装单位. 充装单位在充装前应凭随车电子(检验)合格证或者二维码在线查验移动容器的检验状态,对未经检验和超期未检的移动容器禁止进行充装.对检验状态为正常的移动容器,充装单位可进行充装并将充装信息上传信息平台.
二、实施的具体要求
(一)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认清移动容器安全的重要性和风险性,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做好相关工作部署;
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使辖区内移动容器制造单位、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充装单位认识到 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 建设的意义,充分了解文件相关要求,按规定操作使用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平台平稳运行.
(二)本文发布之日起,各移动容器制造企业应将新出厂移动容器的产品数据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实现和产品数据的关联绑定.2017年9月1日起,未上传数据并实现关联绑定的移动容器不得出厂. 2017年12月31日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移动容器使用登记工作应全部通过信息平台办理,颁发新版使用登记证.2018年12月31日前,各省级质监部门应将旧版使用登记证换发为新版使用登记证.各省原 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登记证管理系统 中的在用移动容器数据原则上应完成导入或录入到新的信息平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