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2 |
对于运输途中实施冷处理的货物,入境时还需提供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等.如冷处理被认定无效,则该批货物将作退回、销毁或到岸冷处理(如确认为冷藏集装箱,仍可在本集装箱内进行). 3.如发现地中海实蝇、葡萄花翅小卷蛾或海灰翅夜蛾,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处理.同时,GACC将立即向MAPA通报,要求取消相关果园的注册登记资格,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MAPA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GACC将根据对MAPA所采取改进措施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已采取的措施. 4.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发现在西班牙未报道过的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MAPA将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
八、符合性审查 贸易启动前,GACC将派检疫官员赴西班牙进行审查,监管并审核输华葡萄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处理设施的管理、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对当年输华葡萄检疫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判定出口前冷处理无效,该批货物将不得向中国出口,或采取补救处理措施.
九、回顾性审查 根据西班牙葡萄疫情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GACC将持续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MAPA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及相关检疫措施. 为确保有关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要求的有效落实,GACC将在贸易开始后每5年对本葡萄检疫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性审查. 附:1.冷处理指标要求 2.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 3.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 附1 冷处理指标要求 温度范围 持续天数(天) 1.11°C或以下
15 1.67°C或以下
17 2.22°C或以下
21 附2 出口前冷处理操作规程 1. 冷处理设施 1.1 装运前冷处理只能在MAPA和GACC批准的冷处理设施内进行. 1.2 MAPA官员负责确保出口商使用的冷处理设施符合适当的标准且具有能使果实达到和维持所需温度的制冷设备. 1.3 MAPA官员将保留批准用于输华葡萄装运前处理的设施的注册,该注册包括说明以下内容的文件: (a) 所有设施的位置及构建计划,包括所有者/操作者的详细联系方式;
(b) 设施的尺寸及容量;
(c) 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的隔热类型;
(d) 制冷压缩机及蒸发器/空气循环系统的牌子、样式、类型和容量等;
(e) 设备的温度范围,除霜循环控制和任何集成的温度记录设备的规格及详细资料等. 1.4 在每个葡萄出口季节开始之前,MAPA需向GACC提交当前注册的冷处理设施的名称和地址. 2. 记录仪的类型 2.1 MAPA官员确保温度探针和温度记录仪的组合: (a) 探针应在-3.0°C到+3.0°C之间,精确到±0.15°C;
(b) 能够容纳所需的探针数;
(c) 能够记录并贮存处理过程的数据,直到该数据信息由MAPA官员查验;
(d) 能够至少每小时记录所有探针一次,且达到对探针所要求的精度;
(e) 能够打印输出识别每个探针、时间和温度并注明记录仪和集装箱的识别号的结果. 3. 温度的校正 3.1校正必须用由MAPA官员批准的标准温度计在碎冰和蒸馏水混合物中进行;
3.2 任何读数超出0°C±0.3°C的探针都必须更换;
3.3 在处理完成时,MAPA官员将用本规程第3.1条提及的方法验证果温探针的校正值. 4. 在MAPA官员监管下安插温度探针 4.1 上托盘的水果必须在MAPA官员的监管下将上托盘的经预冷过的水果装入冷处理室,也可由出口商自行预冷. 4.2 至少用2个探针(分别在出风口和回风口)测量室温,至少要安插以下4个探针测量鲜果的温度: (a) 一个位于冷处理室中部所装货物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