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2 |
10 (1)自购买招标档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档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回馈信息,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招标代理费 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12 公证费 本项目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专案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专案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