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07-12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 招生 人数 计划招收推免直博生人数 备注 181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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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重点高校或者重点学科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年级(或班级)前20%;

或其它高校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年级(或班级)前5%;

或者有特别的科研成果(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等). 4.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生原则上为原985高校学生.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我院申请条件者,请于9月28日之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 (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律上传 推免服务系统 ,本院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如下:《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免推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本科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医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等. 2.本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本院过 推免服务系统 根据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 推免服务系统 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本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本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同时对增补考生推送复试通知. 4.本院在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 本院在2017年9月28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http://eic.hust.edu.cn/)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地域分布确定复试形式等,并电话通知考生及时参加复试,复试细则参见第五条.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本院要求进行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本院复试时间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日,复试比例为1:1.2. 实地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本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本院汇总复试情况,对第一批复试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待录取考生,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拟定2017年10月2日),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7.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本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本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本院未招满则进行第二批的复试、录取工作. 因第一批考生放弃(发出待录取通知2天内未同意录取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未招满,撤销相应考生的待录取通知,确定第二批考生名单,重复复试、待录取的工作流程,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中的招生指标的待录取工作.时间待定,根据情况会发出补录取通知. 10.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8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复试细则 根据本院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 复试成绩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 复试内容:专业笔试即考生撰写并提交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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