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2

一、请各地知识产权局、财政局高度重视预算方式的调整,抓紧时间,迅速组织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国家强县工程试点县、扩权试点县、省级试点园区,做好2012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申报工作.

二、推荐单位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和四川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1〕1号),《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川知发〔2011〕15号)要求,做好2012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的筛选、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第七页 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 主要费用支出明细 是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资金的金额和填报的支出项目,与项目承担单位具体支出项目和金额进行比较,进行绩效考核.

四、申报单位填报 申请专项资金额度 ,一般应在30万元以内.填报 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仅涉及申报专利资金额度以内的资金,并且要明确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相应的财务专账管理等,特别是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安排.填报 主要费用支出明细 ,要明确具体的开展项目名称、金额,在备注栏说明用途或目的等,如:专利申请维持费用,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项目相关专利的申请和维持;

项目专利检索分析,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专利检索费用;

专利文献数据库建设,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数据库软硬件;

购买***设备或仪器,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实施专利项目需要的***型号的设备或仪器;

专利产品检测,5万元,主要用于专利产品的检测费用等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等与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无关的方面.

五、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署推荐意见,填写《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和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本通知和《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等可在http://www.scipo.gov.cn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公告栏下载.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一号,邮编610041, 联系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李鑫、杨早林 四川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李冰

电话:028-

85580265、85512430 传真:028-85580265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专利 财政 实施与促进 项目 通知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发 附件2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推荐) 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序号 市州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主要目标 销售收入 利税总额 (万元) 专利总量 项目专利号 项目列入省级以上计划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情况 承担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企业情况产业领域 注明:是否属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国家强县工程试点县、扩权试点县、省级试点园区, 附件3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主管单位: (盖章)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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