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7-12
泸州市档案局 泸州市发改委 泸档发〔2017〕83号 泸州市档案局 泸州市职改办 关于2017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泸州市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2017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申报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市级及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类相关工作,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馆员、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 合格 及以上. 2.符合《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36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3.计算中初级职务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7天.

(三)审核.主管部门或区县职改办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时间、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复核.中评办审核受理各县区和主管部门上报的资料,对全部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职改办是否审核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补充齐备.

(五)检查.市职改办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个别抽查,受理对评审工作的投诉、举报.

四、答辩要求

(一)答辩对象 1.不具备规定学历;

2.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3.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

4.评委会及专业组或主评专家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人员.

(二)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为主,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三个等级. 优秀 有效期为二年, 合格 有效期为一年.

五、申报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一)申报档案系列中级职务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最高学历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还需附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其他学历证书);

3.任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初次评定除外);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规定,从201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参加档案专业培训的课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1)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复印最近2年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登记页或参加培训的课时证明,无法证明参加了近2年档案专业继续教育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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