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12
赣榆海洋科技馆工程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比选人: 连云港赣榆蓝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9日

第一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1比选人 名称:连云港赣榆蓝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宁海东路17号青口镇政府6层 联系人:杜墩超 联系

电话:15052482328

2 项目名称 赣榆海洋科技馆工程

3 建设地点 海洋开发区228国道以东,徐福东路以北

4 项目概况及 代理范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0030平方米,建筑形态为单体四层混凝土结构,楼内布局包括海洋科技馆主展厅6512平方米,电子商务展示交易区3482平方米,电子商务办公区3278平方米,SOHO办公区4281平方米,科技创新研发、共享连廊等功能区143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额约22800万元.

2、代理范围:项目施工、监理、设备.

5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和内容

1、拟定发包招标工作方案

2、发布招标公告

3、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4、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确定潜在投标人

5、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6、编制工程量清单

7、编制招标控制价

8、组织现场踏勘

9、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10、草拟合同文本

11、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2、整理招投标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

13、负责向监管部门备案

14、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6 比选申请人 资质条件 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省建设工程代理市场实际,结合项目需求须具备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7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壹 份副本.

8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要求 递交地点: 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四楼 425室(黄海东路297号,区政府西南侧) 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 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参选.

9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 时间: 2018年09月26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 递交地点: 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四楼 425室(黄海东路297号,区政府西南侧)

10 比选办法及标准 采用符合性评审通过后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

11 比选文件中的 注 比选文件中的 注 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 比选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比选文件中比选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13 比选人权利 企业或个人以其他企业名义参与比选活动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上报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与当事双方企业三年内禁止从事赣榆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 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中选企业名义参与业务的,业务经办人员与比选申请时备案组成人员不一致的,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 禁止行为之一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终止服务合同,并上报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三年内禁止其从事赣榆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 本次比选活动有效申请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结合工作需求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在2017年以来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产生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抽签选取确定. 1.比选文件 本比选文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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