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2 |
(一)对于节水先进单位和节水先进社区(居民小区),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于节水先进个人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节水先进单位和先进社区(居民小区)的奖金将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
节水先进个人奖金将统一时间,统一发放.发放时间和地点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正式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节水先进单位奖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 1.积极开展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推广,具有健全的节水管理制度,节水管理的经验和节水成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单位加盖公章. 2.节水设施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包括与节水设施有关的图纸、竣工资料、技术文件等,水量平衡测试合格报告及其他节水措施证明材料.
(二)申报节水先进个人奖,需提供满足先进个人参选资格中所列举任一条件的材料,包括做出突出贡献或成绩的文字说明材料、实物、举报材料等.仅有文字说明材料的,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文字材料上加盖公章. 申报人必须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第七条 公示时间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确定初选奖励名单后,将在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 第八条 奖励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正式在公共平台公布获奖名单. 第九条 惩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举报弄虚作假的权利. 对于弄虚作假获取节水奖励的,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取消其今后的评选资格;
已获得节水奖励的,将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条 本规定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实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解释说明.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