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12 |
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0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
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1 行政处罚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12 行政处罚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