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12

2、各学校要加强对实行"阳光分班"工作的认识,有效控制择校、择班、择师等不良现象,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由于学籍系统每年暑期要升级,7月15日至8月20日期间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秋季开学后正常办理;

小学毕业学生需要转学的,必须先对口升入中学,在中学建立学籍后再办理转学手续,跨学段不能转学.取消学生借读,各学校不得接受无学籍学生.

4、农村小学要组织好全体在籍毕业生按时入初中,参加秋季开学后的入初中水平测试,不参加入初中水平测试的农村小学毕业生将不予建立中学学籍,不予核办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5、按规定接收进城务工的子女入学.城镇中小学班额不足的班级要无条件接收进城务工的子女入学,达到规定班额后,教育局指定学校安排接收.对于转入学生,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安排入学,防止把转学变成变相的择校、择班.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0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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