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12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苏安办〔2019〕78号 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层转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挥优势,加强社会面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行业和地区优势,加强与媒体的联动合作,构建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多元立体宣传格局.

要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安全提示、安全警示挂图和公益宣传画,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和科普短视频,定期推送安全生产公益信息,营造铺天盖地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二、发动群众,深度排查安全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动员行业专家、媒体、职工和家属等社会公众,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要人人自查日常行为习惯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是否能有效防止涉险状态发生,是否适应风险辨识和自我保护的需要,是否有利与促进全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要通过12345苏州阳光便民热线、全市各地各部门开通的投诉举报窗口等,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举报风险隐患,严肃查处安全事故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牢筑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防线.

三、围绕中心,提升活动成效 要围绕中心、聚焦主题,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现场咨询、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科普学习、隐患曝光、应急演练等活动,将"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各地要强化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评估成效,抓好跟踪落实.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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