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12 |
6、属企业债务重组业务而发生的坏账损失的,还要向债权人主管税务机关发送《企业债务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联系单》.
二、 市局工作要求: 根据分局上报材料,在分局初审基础上审核确定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以文件批复形式下发分局. 回复方式: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审批通知单. 审批事项名称:存货损失 审批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沪国税所一[2005]91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号、沪财企一[2000]207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沪国税所一[2003]135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沪财企一[2000]198号转发). 申请人申报时限:企业申报日期一般不得超过年度终了后15日.超过规定时限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纳税人应在书面申请中详细说明存货损失原因、赔偿追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过程等内容和情况);
2、《存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核明细表》;
3、存货损失已记入当期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4、企业内部审批资料;
5、董事会决议或上级机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由其授权的监督部门的批复);
6、对盘亏的存货,还需相应提供下列资料: ?? (1)存货盘点表;
?? (2)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对年累计50万元以上存货净损失);
?? (3)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 (4)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 (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
7、对报废、毁损的存货,还需相应提供下列资料: ?? (1)技术鉴定证明.年累计存货净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提供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年累计存货净损失50万元以上的,提供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2)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
?? (3)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
(4)残值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