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3 |
1、项目背景 高台县城区集中工程一期工程 供热区域为东至规划二十四路,西至规划十路,南至丰稔渠北路,北至南滨河路.
新建热源厂一座,厂址位于现高台县城南侧,用地西侧贴老高火公路,东侧、北侧现为农田,南侧为县职教中心汽站.占地54533.58m2.热源厂内建有锅炉房(土建按四台58MW煤粉热水锅炉建设,安装有三台58MW煤粉热水锅炉)、引风机房、辅助用房、脱硫脱硝设备间、水处理及泵房、办公用房、门卫、烟囱等建构筑物.供热面积283.5万平方米,供热负荷159.85MW.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17.8km,最大管径D920*10,最小管径D76*4.建设热力站36座,最大面积为0.5万m2,最小供热面积为16.5万m2. 本项目为高台县城区集中工程的扩建工程,供热区域为东至规划二十四路,西至规划十路,南至南华镇,北至黑河以北区域.在热源厂已建锅炉房的第四台锅炉预留位置安装一台58MW煤粉热水锅炉,同时继续扩建两台58MW煤粉热水锅炉的锅炉用房 (本扩建工程安装三台58MW煤粉热水锅炉,最终规模为六台58MW煤粉热水锅炉,五用一备)、扩建风机房、扩建脱硫脱硝设备间、扩建变配电室、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建构筑物.新增供热面积189.5万平方米,供热负荷106.95MW.新增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16.2km,最大管径D529*8,最小管径D76*4.建设热力站29座,最大面积为0.5万m2,最小供热面积为30万m2. 热源厂扩建后,为保证热源厂锅炉燃料(煤粉)的及时供应,降低燃料的成本及提高燃料的供给安全性,在县城北部合黎工业园区新建制粉厂一座,安装两条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分别为35t/h及60t/h,该制粉厂距离热源厂约10公里路程.扩建工程实施后,总供热面积473万平方米,供热负荷266.8M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高台县源通华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了踏勘、调研和环境现状监测等调查,收集了环境现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等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出了《高台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工程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为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是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工作的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大气、水、噪声等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基础,制定本次评价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的具体工作是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完成评价范围的环境状况的调查、监测与评价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第三阶段的具体工作是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