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13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 文件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社保局 浔组发〔2012〕12号 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南浔区工作驿站 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镇(开发区)党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突出人才优先发展,大力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按照"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工作要求,建立高层次人才南浔区工作驿站(以下简称人才驿站),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我区企业.现就建立人才驿站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站目的 建立人才驿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才驿站服务企业的作用,吸引和集聚更多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来浔工作,为高层次人才在南浔工作及创业提供服务,为推动南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建站模式 人才驿站挂靠在区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在区博管办增设100名"公益类专项事业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由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统一组织招聘到企业工作.

三、进站条件 招聘进站的高层次人才一般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历、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四、招聘进站程序 先由企业上报用人需求,再由人才驿站委托各地人力资源网和高校发布招聘公告、收集简历、用人单位筛选、赴外地高校见面、组织应聘人员来浔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进站并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具体招聘时间根据每年工作的推进情况而定.

五、日常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进站后,由人才驿站、用人企业和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期内人事关系挂靠在博管办.在站人才具有公益类事业编制身份,其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由用人企业承担,委托人才驿站发放.其本人档案存放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同时,由人才驿站做好向区人事部门申报档案工资的正常晋级、调整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在站人才的日常管理由用人企业负责. 2.聘用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业绩突出者,经本人申请、用人企业同意、人才驿站批准后可再续聘一期(三年).合同期间,人才驿站会同用人企业每年对在站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中止聘用合同并办理离站手续,同时取消事业编制身份. 合同期满,离站人员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到企业任职或到区内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人才驿站应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办理离站手续,将人事关系和相应的工资及时转入新单位,并按规定衔接社会保险关系. 3.用人企业因破产、转制、法人变更等因素造成引进的人才不能继续在企业工作至合同期满的,可双向选择到区内其他企业工作.如调至区外工作的,人才驿站及时提供相应的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终止聘用合同,取消事业编制身份.

六、保障措施 为更好地服务和协调高层次人才引进并派驻企业工作,委托博管办负责人才驿站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主要负责人才驿站的用人规划、企业用人需求汇总、出站人员审核等工作,并承担进站人员条件审核、落实进站人员有关待遇、评估进站人员工作绩效等人才驿站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请各镇(开发区)党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人才驿站的建设,为人才驿站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积极推荐合适人选进站,切实发挥人才驿站在南浔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3日 南浔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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