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3 |
电话:13484381976 2019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虞区驿亭镇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
电话:1525850698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6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13484381976 1.1.4 项目名称 牟山道口至驿亭 两路两侧 整治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上虞区驿亭镇 1.2.1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月日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月日16时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9年月日16时前 1.10.4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编号的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年月日16时00分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月日时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编号的补遗书 3.2.1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8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在2019年月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 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 5.1 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9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