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3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 黔环通〔2019〕16号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2018年第四季度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黔环通〔2017〕27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全省2015-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最新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中央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2015-2017年度78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67个(或主体基本完工)(见附件1),完工率86%,9个在建,其余2个正在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

其中2015年度1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完工率100%;

2016年度22个项目已完工18个,完工率82%,4个在建;

2017年度41个项目已完工34个,完工率83%,5个在建,2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78个项目资金出库77439.56万元,资金出库率81.54%.

(二)省级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2015-2017年度42个重金属污染防治省级引导资金项目已完成40个(见附件2),完成率95%,2个正在实施.其中2015年度12个项目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2016年度1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2017年度15个项目已完成13个,完成率87%,2个正在实施;

42个项目资金出库1984.8万元,资金出库率6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进展顺利,2015年项目已全部完成,2016年、2017年项目稳步推进.其中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贵阳市等地项目进展顺利,基本按程序推进实施.铜仁市万山区、碧江区,黔西南州兴仁市等地部分项目实施相对滞后;

部分项目已完工,但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资金出库率较低,问题特别突出的是威宁县、榕江县、大龙经开区、松桃县、赫章县、钟山区.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按照我厅黔环通[2017]274号文件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按时限要求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已完工项目抓紧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巴汤湾集中渣库要抓紧组织渗漏问题整改,确保项目发挥效率. 二是规范项目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各地要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已完工项目要及时开展项目决算工作,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出库率.要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四是及时跟踪调度.各地要及时调度120个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对于项目滞后,工作推动不力的地方要重点督办.请各市(州)严格执行月调制度,及时跟进项目进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表上报我厅,项目调整等重大事项及时专题上报.我厅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未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地区,将暂停或减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 附件:1.贵州省2015-2017年度中央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表(截止2018年12月) 2.贵州省2015-2017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省级引导资 金项目实施进度表(截止2018年12月).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石羽林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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