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13
附件: 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实施方案 (2016年) 为有效保证我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工作质量,推动环境监测人员持证管理工作程序化建设深入进行,参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总站综字〔2007〕96号)等相关规定和《四川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技术要求》有关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编制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和上岗合格证书日常管理.本实施方案包括名词解释、申请条件、申请资料、申请时限、申请书审核、考核发证、证书管理、换证申请和考核、罚则、信息公开十个部分. 四川省境内注册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本着自愿的原则遵循本实施方案申请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一、名词解释

(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指在四川省境内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以外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 社会机构 ).

(二)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是指从事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为证明具备申报项目所需技术能力所接受的由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机构 )组织的专项测试(包括理论考试和现场考核两部分).

(三)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环境监测人员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并向环境监测人员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社会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上岗考核人员(以下简称 申请人员 )须与社会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由其所在社会机构依法为申请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员应具备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人员须为试用期满并接受所属社会机构组织的入职培训和岗前技术考核.不接受在校生、实习生、试用期人员、年满50周岁的退休人员考核申请.

(三)上岗考核由社会机构向考核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考核管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考核申请.

(四)申请人员所在社会机构应具备申请考核项目所需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

三、申请资料

(一)社会机构应如实填写《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岗考核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并经社会机构所在地市(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审核合格并签属意见后提交考核管理机构.

(二)社会机构应如实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

(三)社会机构提交申请书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支撑材料:

1、申请考核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学历证明(首次申请人员)或上岗合格证复印件(已持证人员);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由社保局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的企(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明细表;

5、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表;

6、本方案附件1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人员上岗考核所需提供材料清单中其他相关资料.

(四)考核管理机构只受理环境监测业务领域有能力完成的考核项目申请.

(五)首次申请上岗考核的人员申报项目不得少于3项且至少1项为标准样品测试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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