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13

电话:0483-818609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整

六、磋商地点:西城区政务服务综合办公楼6层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

电话:0483-8224116 传真:0483-8180233 地址:巴彦浩特镇西城区政务服务综合办公楼11层 邮政编码:750300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采购人名称:阿左旗乌力吉口岸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13514837717 二0一八年九月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 乌力吉口岸行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2 项目编号 AM-2018-QCG-048号3采购人名称:乌力吉口岸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13514837717

4 采购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阿拉善左旗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巴彦浩特镇西城区政务服务综合办公楼11层联系人:王女士 传真:0483-8180233

电话:0483-822411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5 磋商内容 乌力吉口岸行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6 采购预算 人民币98万元

7 响应人资 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企业2015-2017年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其中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出具会计报表(复印件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响应人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人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响应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函》;

7.经采购人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由于服务地点工作环境恶劣,响应人必须到现场实地踏勘);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及备选方案.

8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磋商当日需提供资格审查全部资料原件

9 承包方式 总承包方式

10 服务期 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

11 磋商文件 份数 正本1份 副本2份12 磋商有效期 磋商之日起90天(日历日,自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13 磋商文件 递交时间 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前 响应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谈判现场,响应人须派代表参加磋商会

14 磋商时间 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整

15 磋商地点 西城区政务服务综合办公楼7层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6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响应人须保证以响应单位银行账户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12时前将保证金缴入指定帐户且到帐,磋商保证金提交后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响应人磋商保证金未经确认,则其不具备磋商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现金存入的磋商保证金.磋商结束,未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或转做部分履约保证金. 已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与现场响应,至少须于开标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构代理机构备案,如无故不参加开标会,响应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如属二次磋商项目,已在一次响应保证金规定交付时间内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仍确定参与二次磋商,则须于二次响应保证金规定交付时间内提交继续参与本项目二次磋商的书面声明,未提交者视为放弃二次磋商资格. 开户行:农行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支行 帐户名:阿拉善左旗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05465101040001905 联系人:王女士 0483-818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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