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3 |
在投标活动开始时提供转账凭证或现金进账单银行凭证交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确认.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款方式 一二三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犍为行 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方舟分理处 行号 ――
3206 6530
0008 ―― 账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0309 0000
0120 0100
0047 0
2237 1601
0400 0043
8 交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在开标前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附后;
投标保证金退付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17765463409).
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为一次性报价.
10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副本4份;
用于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 一式2份.
12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 分别装订.
1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
14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封装和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封装于密封袋内,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 正本 、 副本 、 开标一览表 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1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交款时间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第28条.
一、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犍为县清溪高级中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 招标人 ).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供应商家数计算. 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只能作一个投标供应商计算. 5.2关系投标人限制.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四)资格证明文件;